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9 08:33:10
余晓龙:
本院受理原告罗强与被告余晓龙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1、判决婚生女儿罗鑫依由原告抚养;2、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洁司法评议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供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6月18日上午10时在本院新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望你准时参与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浚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
责任编辑:刘宇凌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