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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受伤赔偿起争执 多次调解终获赔

  发布时间:2022-01-07 16:10:03


    1月6日,浚县法院新镇法庭经过多次调解,促使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判后达成和解,并主动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在某厂务工时意外受伤,被送往浚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厂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拒绝支付后续费用。王某出院后将该厂诉至浚县法院。

    新镇法庭在受理该案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是因为双方在误工期限、护理期限上存在巨大分歧未能调解成功。承办法官冯小明随即引导受害人申请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期限和护理期限。司法鉴定意见出来后,又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是因为对王某自身是否存在过错又出现分歧,调解再次未果。冯小明法官便决定立即开庭,开庭后发现被告并无证据证明王某存在重大过失。为彻底查清案件事实,解决该纠纷,冯小明法官带领工作人员亲自到厂里王某受伤现场进行勘验,并向其他工人了解王某受伤经过。经过现场调查,终于确定王某对于自身受伤确实无重大过失的事实,便再次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是某厂不同意调解,于是法庭便及时进行宣判。宣判后,该厂找到其律师进行咨询,随后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便主动联系法庭希望与王某和解。经与王某联系,王某也同意和解,于是双方在法庭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该厂将赔偿款一次性履行完毕,王某不再申请强制执行。

    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在为民办实事活动中,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矛盾化解,秉承调解优先、服判息诉的观点公平公正的审理每一个案件,自2021年以来,新镇法庭审结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7.69%,一直位于全市前列。

责任编辑:刘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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