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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发布时间:2011-04-18 08:45:20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精辟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讲话突出强调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主张,显现着为民、亲民、利民的理念,是新形势下执政为党宗旨的鲜明定位,是马克思主义人群众观点的最新发展。

    群众利益始终关系党执政兴国的全局,关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的安定,关系着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兴衰。只有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它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之源。

    我们作为基层法院的政法干警,要为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就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这方面,我们鹤壁市浚县法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我们法院专门设有导诉办公室,每天都有至少一名院长值班,切实为群众答疑解惑,帮助群众诉讼维权;平安建设活动,推动我们浚县人民生活安定团结;法律宣传活动,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更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专门为农民工讨工资开设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工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大型案件回访活动,切实关心审判结果的落实到位,解决案件的执行难问题等等。真正把为人民群众办好事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来;特别是浚县法院刑庭,对每一位当事人都坚持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理念,切实为当事人着想,耐心细致的做好每一位当事人的工作,同时,为更好的帮助下一代建康成长还专门设有未成年犯帮教室、未成年犯审判法庭等等。

    还记得我们曾经对法官的崇拜和敬仰,还记得我们曾经对法官职位的憧憬,还记得我们曾经的壮志雄心,还记得我们曾经许下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还记得……。今天我们坐到这个位置上,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人民。

    “十年磨一剑”,为人民服务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些同志可能觉得我们一直都想着人民群众却没有效果。其实不然,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一些行动很可能在当下看不到效果,所以作为人民的公仆要学会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习惯于平凡。只要是符合我们的实际,不要跟风图时髦,不要搞政绩作秀,而是要持续不断地坚持下去,从小事做起,持续就有成效,持续才能发展。

    由于历史条件和环境因素的制约,在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上,有些干警的认识和我们不太一致。他们在成绩面前陶醉了,麻木了,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小事”,漠不关心,熟视无睹,甚至以权谋私,严重侵犯群众利益,忘记人民是我们权力的来源,是我们生命的根。这样的同志应该赶快从飘飘然、昏昏然的状态中警醒。不仅这些同志,我们全体政法干警都要牢记:“宁以正气清贫谈笑,不以名利金钱折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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