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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常态化审理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22-01-25 17:53:04



    1月25日,浚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甲等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一案。为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本次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董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鹤壁、开封等地寻找民营企业,对企业进行拍照,以曝光企业环保不达标相要挟,多次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和环保人员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董某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仍为其提供技术帮助,以共犯论处,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王某甲、王某乙、董某的刑事责任。

    此次庭审,浚县法院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依法保证各方有序参与庭审。庭审过程中,所有诉讼参与人全程佩戴口罩,王某甲等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将根据案件情况,择期宣判。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已收官,浚县法院仍坚持剑不离鞘、鞭不离手,多措并举,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助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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