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马某专程向浚县法院执行局送来一封感谢信,由衷感谢浚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办理案件中付出的艰辛与努力。他在信中写道:“回首过往,心潮澎湃,千言万语,化作对法院人的两个字‘感谢!’”。
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秦某因婚姻家庭纠纷诉至浚县法院。经判决双方离婚,秦某返还马某彩礼105000元,判决生效后,秦某拒不履行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樟楠先后向被执行人秦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但秦某仍抗拒执行,便外出打工不见踪迹。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李法官带领执行干警不断地进行摸排、走访调查,终于成功将秦某名下登记的车辆扣押至执行局,后不断向秦某施压,迫于执行压力,秦某先履行50000元,双方就下余部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件以达成和解协议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
尽管已经结案,但承办法官一直持续关注着该案的后续履行情况,得知秦某并未如期履行义务,电话联系秦某进行督促,再次对其进行耐心释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秦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将下余部分案款转入法院账户,后李法官联系马某到执行局领取执行款,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浚县法院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专项行动具体化、清单化、项目化,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流程,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执行前,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