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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防六促在行动】人身损害致伤残 温情化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2-25 15:38:40



    “真是太感谢咱们执行局了,发生了这个事,俺都不知道该咋办了,多亏了执行局,谢谢苏政委、谢谢来法官了!”申请执行人握着执行干警的手不停地感谢道。2月23日下午,申请执行人郭某家属到浚县法院执行局领取赔偿款230000元,由衷地向浚县法院执行局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健康权纠纷一案,2019年2月,靳某、贾某雇佣被执行人吴某对房屋进行拆除,申请执行人郭某参与施工,吴某自带吊车负责吊装楼板,在操作吊车作业时,吊车尾部触碰墙体导致墙体坍塌将原告砸伤,经鉴定,郭某被评为一级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郭某将吴某诉至浚县法院,经判决吴某赔偿郭某损失3100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拒不履行义务,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吴某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向其先后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吴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且逃避执行。后承办人成功将吴某拘传至执行局,并对其采取十五日拘留措施,但吴某仍拒不履行义务,于是承办人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因该案件涉民生,承办人对该案一直持续关注,并将案件情况向执行局苏建新政委进行了详细汇报。经研判,执行局对该案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执行计划。执行干警再次到吴某家中进行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其生活现状和经济情况,了解到吴某腿部骨折,行动不便,且家庭并不富裕,这笔巨额赔偿无疑是雪上加霜,但申请执行人郭某因受伤就医,也早就花光了所有积蓄,整个家庭处于支离破碎的边缘。再三权衡下,承办人决定该案必须做到案结事了,开始尝试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在承办人不断的释法析理下,吴某从起初的抗拒执行转为愿意履行义务,使得案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看到案件有了希望,承办人趁热打铁,向申请人说明了情况,申请执行人郭某在充分了解吴某家中实际困难后,同意吴某一次性支付230000元,不再追究其他。吴某也感谢郭某对自己家庭情况的理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考虑到吴某行动不便,承办人去其家中将执行款清点后,交付于申请执行人家属手中,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刘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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