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民事审判庭高效审结了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原告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晁某某于2021年6月签订车辆融资租赁合同一份,双方对租赁车辆、租赁期限、租赁费、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另被告周某某、鹤壁某运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后,被告晁某某仅支付第一期租金,之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经审理,承办法官查明了案件事实,并确定原告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晁某某签订的车辆融资租赁合同,以及周某某、鹤壁某运输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书,真实有效。被告未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最终判决被告晁某某于向原告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违约金、律师费,并由被告周某某、鹤壁某运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件属于浚县法院加挂“绿标签”案件,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送达应诉文书、开庭审理、出具裁判文书,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压缩耗时,减轻了企业的诉讼负担。
近年来,浚县法院充分发挥诉讼职能,以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抓手,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并在立案时对涉企执行合同类案件加挂“绿标签”,提醒督促承办人员提高审判效率,最大程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进而全力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为浚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