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浚县法院善堂法庭组织调解员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在跨越2000公里的空间距离中通过调解平台在网上达成了协议。
原告赵某雷系河南省浚县善堂镇迎阳铺村村民,被告刘某华原籍系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双方在2008年在广东省打工时相识,确定关系后开始同居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结合仓促,婚后生活感情一般,2018年6月原、被告再次争吵后被告回云南娘家居住。在感情趋于破裂的情况下,原告于3月8日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立案受理后,善堂法庭及时联系被告当事人了解情况,考虑到被告距离法院路途远,承办人员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本案。经与双方多次视频调解沟通后,原被告协商一致,被告同意离婚,承办人员在平台上为双方制作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并进行了网上确认和签字,同时引导当事人网上申请出具调解书,双方实现了跨越2000公里距离的诉讼。
浚县法院善堂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方便了当事人双方的诉讼需求,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解决了双方的纠纷,实现了司法资源的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