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浚县法院新镇法庭驻庭人民调解员王瑞来到被告胡某家中,对牛某所诉胡某离婚纠纷一案进行现场调解。
2007年秋季,牛某与胡某经人介绍相识订立婚约,2007腊月底举行典礼仪式,2015年7月9日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二子一女,现牛某诉至浚县法院新镇法庭要求离婚。
新镇法庭驻庭调解员王瑞在收到该案的委派调解通知后,经与双方当事人电话交谈,双方均表达了同意调解的意愿。了解到胡某身患尿毒症,需要每周三次到医院进行透析治疗,调解员决定走出法庭,前移阵地,去到胡某家中进行现场调解,以减少其奔波劳顿。当天,驻庭调解员王瑞来到胡某家中,与胡某促膝长谈,询问了胡某现在的病情、治疗情况以及经济状况等,胡某也打开心结,向调解员王瑞陈述纠纷经过各种原由。夜幕即将降临,调解员王瑞也踏上了返程的路。
调解员王瑞的此次调解工作为该案进行下一步程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将法庭搬到群众家中,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诉讼服务,生动体现了浚县法院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