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浚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刘希普法官承办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庭审历时47分钟圆满结束。
该起纠纷涉及医患双方,原告近亲属赵某某2019年7月30日因头痛恶心到被告某某医院就诊,治疗过程中,赵某某病情危重,经沟通,家属要求出院,出院后病人于当日在家中死亡。后经鉴定,某某医院对赵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原告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7万元。该起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比较大,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被甄别为繁案移转至刘希普法官名下。
刘希普法官团队在仔细查阅卷宗后,认为如果按照传统的审判模式,证据交换、质证会占据庭审的一多半时间,且该案可能会遇到变更诉讼主体的情况,庭审会无法如期进行,造成案件无法如期审结。在该案开庭前,刘希普法官团队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通过庭前会议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证据交换,对案件情况作了深入探讨,明确审理范围,确定案件争议焦点,所以当天庭审质效极高,诉讼各方均表示满意。
庭前会议制度是浚县法院贯彻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高复杂案件一次庭审率,加速案件快速办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