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浚县法院小河法庭“李法官云间调解室”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对离婚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原告华某与被告王某经中间人介绍相识,依据风俗举行典礼仪式后同居生活,后在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育有一子一女。由于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婚后分居时间较长,夫妻感情淡薄,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20年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华某现再次起诉,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子女双方各抚养一个。
庭前,承办人李法官就该案件对双方的基本情况和意见进行了电话沟通,认真摸透了案件情况。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坚决要求离婚。后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和双方均在外地省份工作的情况,李法官主动主持双方进行网上调解,并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二人自愿离婚,两个子女各自随男女方共同生活,双方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均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以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中心”是李法官调解工作的原则。多年来,她长期发挥并保持着调解在家事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将修复感情、化解分歧作为纠纷处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