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小河法庭调解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原、被告因外出打工相识,后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举行典礼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共生育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后双方当事人因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既无法走进婚姻殿堂,又无法和平分手。双方因为孩子抚养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女方来到浚县法院小河法庭提起诉讼,希望依法确认女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并由男方支付抚养费。
在诉前调解中,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发现双方当事人除了抚养权之争外,还有经济上的纠纷,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眼前的困难并不能动摇法庭化解矛盾的决心,案件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和心理疏导,劝导双方当事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放下偏见,承担起作为父母的责任。最后经过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女孩由女方直接抚养,男孩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男方自愿返还女方28000元,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调解工作虽然一波三折,但一以贯之的是浚县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担当。今年以来,浚县法院小河法庭以“六防六促”专项行动为契机,努力做到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诉前成功化解情感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30余件,为辖区群众创造了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