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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防六促暖民心】判后答疑促履行 明理释法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2-04-30 10:28:53


    近日,浚县法院善堂法庭审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经法官调解后从开始的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原告做出一定让步,被告判后主动履行。

    原告乔某现在善堂经营一家出售种子、化肥的门市部,被告王某望从原告处购买了蒜种和肥料,双方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栽培技术、蒜种、肥料、农药、农膜等,负责技术指导;被告在大蒜丰收后按高于最低保护价的市场价格将大蒜出售给原告。丰收后,被告认为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指导、未提供优质化肥等,而不向原告出售收获的大蒜,且不支付所欠的蒜种和化肥款。该案件数额本不大,根据诉讼标的可以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但因双方对蒜种价格和合同履行情况分歧较大,转为以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在经过庭审后,案件承办法官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不以案件标的较小而有丝毫马虎,书写了10余页的判决后,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时继续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为法官的态度所感动,被判决书所列事实和法理所折服。原告主动提出作出适当让步,被告立即履行了判决的款项。

责任编辑:刘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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