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落声,被告人苏某某盗窃案、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依次开庭审理。6月13日,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敬科依法使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
为提高庭审质效,贾院长在开庭前认真阅卷研究案情,仔细审查证据材料,确定庭审重点,并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贾院长充分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认真审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充分听取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后,经综合考量全案证据、犯罪情节,两起案件都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以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和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的刑罚处罚。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今后会吸取教训、认真悔改。
浚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强化责任担当,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推动审判工作迈向新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