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既是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桥头堡,也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在创新诉源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2020年以来,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始终坚持立、审、执“一盘棋”思想,坚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推动县域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社会调解优先 法院诉讼断后
新镇法庭始终将调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与乡镇调解组织、村委会联系,建立矛盾纠纷调解联络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实现了法庭审判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整合。在法庭专门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人民调解员驻庭调解,并且通过“人民法庭+村民委员会”“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工作室+乡村干部”等形式,依托乡村治理新体系,充分发挥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运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0年以来,新镇法庭案件调解率达到60%以上,有力地促进和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落地生根。
2022年5月,梁某诉至新镇法庭要求孙某返还双方恋爱分手后拼多多网店经营收入。在诉前调解期间,双方意见一直无法达成一致,且态度十分坚决。人民调解员向法庭说明案件情况后,新镇法庭庭长王秀军随即决定采取“法官+人民调解员”的形式,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进行分开劝说,最终双方念及旧情,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协议。
立审执工作联动 优化人民法庭职能
新镇法庭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为有效降低判决后被告履行不能的风险,新镇法庭积极适用财产保全制度。在受理案件前和立案阶段,主动向当事人释明保全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必要性,引导当事人积极提供财产保全的线索并申请保全,在立案后48小时内完成财产保全措施,主动预防事后隐藏、转移财产,并及时采取电子送达方式通知被告到庭调解积极应诉,降低届时履行不能的风险,为日后案件的和解和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执行质效的提高及纠纷的解决。
在审理孙某诉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时,经法庭释明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后,孙某主动申请将徐某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及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为该案的调解结案打下坚实的基础。徐某在庭审中说“我可以返还75000元,但我的银行卡被冻结,我请求解冻以便归还”。该案件通过先行保全为案件的调解结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践行司法释明 力促服判息诉
和解是化解纠纷最有效的方式。近年来,新镇法庭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服判息诉为审判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努力使每件纠纷“案结、事了、人和”。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时,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该案结果的异议,承办法官认真耐心地做出回答,如存在特殊情况应及时记录在案。新镇法庭通常采用判前释法与判后答疑相结合及全程调解的工作模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及时做出一审判决,在合理的期限内对提出上诉的当事人再行调解,届时因一审做出判决结果,双方当事人均能以一审判决作为参照,在调解意见及对案件结果预期上能够更为理性的看待,所以进行判后答疑或判后调解可以体现出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关注,可以更好的安抚当事人,融法于情。2021年以来,新镇法庭审结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7.67%,一直位于全市前列。
2022年5月初,张某诉某建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收到判决后提出上诉,承办法官王秀军第一时间启动判后调解机制,经过长达十多天的电话联系、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对履行时间及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某建材有限公司撤回了上诉,该案取得较为圆满的结果。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作为汇聚新力量,新镇法庭将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把矛盾纠纷处理在法庭,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