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浚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长达2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1998年,赵某经中间人向熊某借款10000元经营钻井设备。经熊某多次催要无果,将赵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赵某应向熊某支付本息共计172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向熊某履行10000元,下余部分迟迟未履行,熊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有少量存款,立即将该账户存款予以冻结并扣划。但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方式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的下落,经熊某同意,该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结案。
案件虽终本,但执行干警并未停止对案件的关注,经申请执行人熊某提供线索,执行干警立即采取行动,迅速将其拘传到执行局,对赵某释法明理,责令其履行义务,赵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同意偿还余下案款,并当场转账给申请执行人熊某,此案得以执行完毕。
浚县法院面对恶意逃债的老赖,持续加大制裁力度,全面压缩规避执行行为的存在空间,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用执行利剑斩断“老赖”们的逃债、躲债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