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浚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赔付520000元。该起涉民生案件的高效执结,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池某违法驾驶机动车辆致赵甲和赵乙受伤,后案件诉至法院,因池某甲与何某作为池某的监护人未能尽到监护责任,法院判决池某等三人赔偿赵甲和赵乙各项损失共计720766元。判决生效后,池某等三人并未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田雪峰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调,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后,多次进行释法明理工作,并以维护申请人的利益为原则,以尽快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为目标,努力将双方当事人的想法灵活变通。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多次沟通和劝说下,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并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池某一方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赔偿赵甲一方520000元并当场兑现。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执结完毕。
浚县法院执行局用诚心、耐心和公正之心努力促成案件履行,并积极做好案件的判后答疑工作,不但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院裁判,也使得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真正得以实现,当事人表示浚县法院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