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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他人拒赔偿,暴雨送拘以惩戒

  发布时间:2022-07-29 16:23:08



    7月27日,浚县突降暴雨,路面积水成河,浚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冒雨行进在送拘被执行人的路上。

    崔某与张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浚县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张某赔偿崔某损失109220.94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崔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执行局,责令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考虑到张某年龄较大,无经济生活来源,执行干警试图进行调解,申请执行人已同意让步,但张某仍以无力偿还为由试图逃避执行。7月27日下午,执行干警对张某进行了长达几个小时的思想工作,仍未果,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天暴雨如注,执行干警冒雨依法将其成功送拘,归来已至深夜。

    执行路上,有风有雨是常态、风雨兼程是状态、风雨无阻是浚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心态。风雨执行路,他们不辞辛劳,仗剑执法,为百姓守护公平正义,让老赖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刘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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