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浚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方式,成功执行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被执行人最终将涉案房屋腾清,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被告为父子关系,因家庭矛盾积怨已久,父亲申甲起诉儿子申乙返还自己所有的房屋。原告胜诉后,被告拒绝主动将房屋腾空,原告向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李飞翔经走访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对抗情绪明显,经常发生争吵,甚至有动手之势,且被执行人多次扬言拒绝腾退。申请执行人虽申请强制腾房,但承办人考虑到该案当事人关系特殊,矛盾较大,强制腾房并非解决该案的最佳方法。
为了尽快将房屋腾出,浚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宋学军和承办人李飞翔多次到现场勘验,查看涉案房屋及内置物品的情况,登门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其腾退房屋,并向其释明抗拒执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若继续抗拒执行,其失信行为不仅会影响到自身的工作和生活,更会影响到其即将报考军校的儿子,与此同时,承办人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避免矛盾激化。最终,涉案双方各退一步,申请执行人不再要求强制腾退,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将屋内物品清理后将房屋交还给父亲。后双方在承办人的见证下办理了腾房交接事宜,被执行人将钥匙交还给了申请执行人,一场即将剑拔弩张的矛盾顺利平息。
本次执行工作既充分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助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执行腾房案件时,过于简单、生硬的执行方法,有时容易激化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具体执行时,要找准双方争议的矛盾焦点,尽可能设身处地的平衡双方利益,用智慧与耐心,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力争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浚县法院执行局坚持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聚焦转作风、强能力、促发展,下班不打烊,便民零距离。下一步,浚县法院将继续锻造司法为民的作风,站稳群众立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