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屯子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涉军婚案件,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陈某原系信阳市某部队军人,在部队服役16年,于2021年12月退役。服役期间,陈某经战友介绍结识了张某,不久二人坠入爱河,于2021年1月举行典礼仪式后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典礼前后,陈某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给付张某40余万元,并购置一辆大众探岳汽车登记在张某名下。今年2月双方因故发生争执,分居至今。陈某请求张某退还彩礼款等无果,诉至浚县法院。
收到案件后,屯子法庭多次组织调解。张某认为陈某的转款、购置的汽车均系赠予,不应返还。陈某则满心委屈,退伍时选择自主择业,拿到转业费70余万元,除去向张某的转账及共同生活期间的开销后所剩无几。双方分歧巨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审理期间张某情绪激动,与陈某发生争吵,并撕破陈某上衣。法庭对双方反复进行劝解,解释法律规定,安抚双方情绪。经审理,法庭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严禁借婚姻收取他人财物,陈某基于与张某结婚为目的,向被告转彩礼款等共40余万元,结合本案案情,应酌情返还18万元,大众探岳汽车亦应返还,陈某应补偿张某为汽车支付的保险费、购置税等1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