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浚县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9月,王某因拒不支付铲车租赁费用,被张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张某租金,并归还铲车。判决生效后,王某逾期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展开调查,后经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线索,浚县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执行局。执行干警对王某释明拒绝履行生效判决需承担的不利后果后,王某仍不愿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对其进行司法体检时,王某经受不住强大的执行压力并意识到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性,立即向执行干警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并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该案经过执行干警长达8个小时的连续作战,此时终露曙光。最终双方在执行干警组织协调下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给付35500元,用于折抵铲车一辆及判决所确定的全部租赁费。王某当场筹集35500元交付给张某,此事得以圆满解决,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浚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深入打击各类规避执行行为,为当事人的胜诉权保驾护航,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