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浚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5月,田某驾驶轿车与李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某受伤。后经浚县法院判决,被告田某应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共计57571.27元。因田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因疫情影响,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控向田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不断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田某,要求其立即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田某告诉执行干警,家中情况现在比较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赔偿款。执行干警在了解到田某的情况后,便向申请人李某讲明被执行人家中情况,李某表示理解。疫情结束后,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执行局,继续做沟通工作,在干警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部分赔偿款,剩余部分分期履行,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浚县法院将持续加强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