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咱们法院的工作人员帮助我们讨要工资,没有让我们流汗又流泪……”9月27日,浚县法院屯子法庭成功调解了一批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被告郑某某、郭某某、刘某某同意于2022年11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拖欠18名农民工的工资。
2022年4月11日,浚县法院屯子法庭收到了席某某、郑某某等18名农民工关于劳务合同纠纷的起诉材料,被告均为郑某某、郭某某、刘某某三人。经了解,2015至2017年间,18名农民工在三被告承包的浚县王庄镇某工地上做木工,三被告一直以未结算工程款为由拒不支付18名农民工的工资,致使工资款已被拖欠数年之久一直未结算,且三被告没有出具任何手续,农民工手中也没有三被告拖欠其工资款的具体数额及相关证据材料。
为进一步明确案情,4月12日,屯子法庭积极联合王庄镇镇政府与王庄镇司法所,派出三名干警到王庄镇司法所与18名农民工及三被告进行协调,并当场进行调查取证,一对一核算记工单上的工资数额,初步确定三被告所欠工资数额约十八万余元。
一边是急切拿到血汗钱的农民工,一边是没有领到工程款的施工人,如何解决双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成了承办法官面临的难题。农民工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是承办法官心中的底线,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18名农民工多次向承办法官询问案情进展,情绪也逐渐变得急躁,承办法官耐心安抚他们的情绪,对他们轮番提出的问题也逐一详细解答。另一方面,承办法官积极与三被告进行沟通,阐明法律关系,明确其法律责任,最终三被告被承办法官的执着和诚心打动,同意于2022年11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拖欠18名农民工的工资。18名农民工对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十分认可,对调解结果也非常满意,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这是屯子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依法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的一个缩影。今后,屯子法庭将持续加大诉前、诉中调解力度,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助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官提醒:农民工群体要增强法律意识,外出打工需尽量签订劳动合同,收集并保管好能够证明自己和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关键性证据,如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出入证、加班记录、工资欠条、记工单、通话录音、相关的聊天记录等,当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