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敬科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未按约定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行政赔偿案件,浚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胡建峰作为该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全程参与法庭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环节。
贾敬科院长作为该案件承办法官,开庭前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并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案情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庭审中,贾院长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法言法语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针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被告是否已完全履行涉案出让合同交付义务、原告诉请赔偿数额是否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等进行全面审查,并组织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
院领导带头开庭审理案件,有利于充分调动审判力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浚县法院将继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具体要求,坚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汇聚府院合力,让“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的场景成为常态,及时、妥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