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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和解协议成“空文”,强制拘传兑“白银”

  发布时间:2022-10-13 14:58:18


    近日,浚县法院趁农忙时期将一名被执行人成功拘传至执行局,并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李某与席某为同村街坊,2014年初,席某因经营商店向李某借款40000元并约定利息。期间,席某陆续还款,但仍有28000元未偿还,李某催要未果,便将席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席某应偿还原告李某本金28000元及其利息。因席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2019年9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最后经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同意席某分期履行。但席某迟迟未按时履行执行和解协议,2022年10月10日,执行干警趁农忙时期前往席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执行局,迫于执行压力,席某当场一次性付清20000元给李某,李某放弃剩余部分本金及利息,该案得以真正案结事了。

    下一步,浚县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依法捍卫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司法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

责任编辑:王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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