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法院屯子法庭将调解工作延续到判决后,切实化解双方矛盾,真正实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刘某与王某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感情一般。2022年7月,原告刘某因遭遇车祸住院治疗,期间感觉被告态度冷淡,顿觉心灰意冷,夫妻关系急剧恶化,随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本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但判决书送达被告后,被告提起上诉,称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经深入了解,被告主要是为了向原告追要其兄垫付的5000元医疗费。找到问题症结后,为了彻底解决矛盾,承办法官路畅针对被告提出的意见多次组织三方进行沟通,并邀请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干部参与调解,最终刘某同意将5000元医疗费给付王某之兄,王某为表示诚意,归还刘某的日常生活用品,2022年10月21日双方在屯子法庭进行交接。双方当事人都对屯子法庭判后调解、化解矛盾的做法表示谢意!
浚县法院屯子法庭始终坚持将诉前、诉中调解及判后释法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前,屯子法庭案件调撤率达到46.64%,服判息诉率达到97.48%,下一步,屯子法庭将继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情理并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