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在浚县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及强制措施的威慑下,一起持续了数年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1996年1月,郭某由康某担保在李某处借款8000元,经多次催要无果,2000年7月,李某将郭某和康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郭某偿还李某本金8000元,利息5987.12元,康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郭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二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前往郭某户籍所在地查询其线索,并未发现郭某和康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2000年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案件虽然终本,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定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传统查控,另一方面利用多种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2022年11月3日,执行干警发现康某的财产线索,立刻驱车前往其所在地,与康某当面交涉。经过执行干警长时间的劝说且迫于强大的执行威力,康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向李某偿还案款共计2万余元。至此,这起陈年旧案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