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浚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甄别“僵尸企业”,助推我县“僵尸企业”有序退出,为我县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一是建章立制促沟通,长效立足府院联动。为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浚县法院与政府部门发布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创建了企业破产审判制度化沟通协调机制,从企业破产审判涉及的产权瑕疵、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等重难点问题作出规定,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及法院的职能作用,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二是依托繁简分流,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快慢分离”的破产办理机制,指导财产、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三清”案件和“无产可破”等案件走简易程序,保证程序和案件相对应,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破产案件的办理和“僵尸企业”的出清效率。
三是坚持工作原则,推进破产案件有序审理。浚县法院坚持摸清底数,坚决贯彻适当必须的原则审理破产案件。截至目前,受理的康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已高效审结,全程审理时长仅为96天,树立了快速审结的标杆,有效促进“僵尸企业”快速有序的退出市场。同时,捷恩家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