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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以物抵债促执行,司法温情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2-11-21 14:37:21




    11月17日,浚县法院执行干警拓宽执行方式,转变执行思路,通过执行部分现金和以相应价值的白酒抵债方式,顺利执结两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7月,李某与赵某因孙某未按时支付工资,分别将孙某起诉至法院,经浚县法院审理,分别判决孙某支付李某与赵某工资。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李某与赵某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孙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因此“终本”。2022年11月,经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执行干警电话约谈孙某要求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但孙某却称自己在外地工作生活压力大,并欠下不少外债,不愿履行判决义务。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孙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迫于执行压力,孙某便想用部分现金和家中的白酒进行抵债。经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赵某沟通协调,两人同意该方案,但受疫情影响,被执行人身在外地不方便回来交付,便委托其妻子代为处理。当日,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被执行人妻子当场将部分现金和相应价值的白酒交给两位申请执行人,两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王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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