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浚县法院强制执行组深度参与执行工作,协助执行局成功拘传一名被执行人,并采取预拘留惩戒措施,成功执结一起罚金案件。
2022年4月,赵某因犯盗窃罪,被浚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刑事审判庭将该案件移送至执行局。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赵某迟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局强制执行组立即派出两名法警协助执行干警一同前往赵某住所地,将赵某强制拘传至执行局,并向赵某出具《预拘留决定书》。赵某虽已成年,但无生活经济来源,执行干警对赵某及其父亲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赵某父亲当场筹措资金将罚金项全部履行到位。
此次执行任务中,强制执行组法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保障执行安全,与执行干警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赴执行一线,全力清除执行障碍,确保执行工作快速、高效推进,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强的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