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浚县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以新镇法庭为点,通过“六治融合”,打造符合地方特色的调解品牌,全方位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党建+”模式推动
浚县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秉持“让党旗在法庭高高飘扬”的理念,推出“党建+”工作模式,让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直抵群众身边。一是提升法庭支部生机活力。强化党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激发支部凝聚力和生机活力。二是推动司法资源向基层下沉。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组建以法庭党支部党员为主体的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巡回审判,及时梳理诉前及各渠道汇集的民事纠纷,强化辖区内农村土地、家事邻里等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
2.多元解纷助力
坚持源头治理,建立矛盾纠纷调解联络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实现了法庭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整合,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在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驻庭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人民法庭审查后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通过建立该机制,将近30%乡村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二是通过“人民法庭+村委员会”“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工作室+乡村干部”等形式,充分发挥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运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和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落地生根。近年来新镇法庭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19年的609件到2020年的458件再到2021年的404件,诉源治理的效果得到明显体现。
3.诉调对接分流
新镇法庭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速裁团队,强化诉调统筹衔接,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首先向当事人释明各类解决纠纷方式的特点,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能够通过村民委员会调解的,积极与村委干部联系,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村委会调解解决纠纷;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的,立案前由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由人民法庭审查后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不成的,调解员制作调解笔录固定无争议事实,协助做好送达地址确认等工作。通过层层过滤,让大量类型化纠纷止于诉前,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也有利于缓解诉讼压力。
4.“互联网+”便民
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优势,充分利用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集中送达等平台,把线上调解和线下调解相结合,既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也可以对线上调解的数据进行分析、研判,为下一步调解工作提供方向。通过线下和线上平台的融合,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形成“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多元解纷流程。
5.立审执联动优化
为有效降低判决后被告履行不能的风险,新镇法庭积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受理案件前和立案阶段,主动向当事人释明保全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必要性,引导当事人积极提供财产保全的线索并申请保全。在立案后48小时内完成财产保全措施,主动预防事后隐藏、转移财产,并及时采取电子送达方式通知被告到庭调解积极应诉,降低届时履行不能的风险,为日后案件的和解和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执行质效的提高及纠纷的彻底解决。
6.释法答疑息诉
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服判息诉为审判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努力使每件纠纷“案结事了人和”。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时,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该案结果的异议,承办法官认真耐心地作出解答,并记录在案。新镇法庭采用判前释法与判后答疑相结合及全程调解的工作模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及时作出一审判决,在合理的期限内对提出上诉的当事人再行调解,在调解意见和对案件结果预期上能够更为理性的看待,而非一判了事,借此可以更好的安抚当事人,融法于情。2020年以来,新镇法庭审结案件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目前的服判息诉率已达到96.90%。
浚县人民法院创建工作将继续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把矛盾纠纷处理在法庭,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浚县人民法院的其他派出法庭也将根据各自辖区的不同特点合理确定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目标开展工作,努力全部创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