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浚县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3月,郭某驾驶一辆小轿车与杨某发生碰撞导致杨某抢救无效死亡,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郭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浚县法院审理判决郭某赔偿原告(系杨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643933.3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郭某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向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困境。近日,执行干警得知郭某线索,便迅速前往其家中,成功将其拘传至执行局。在此期间,执行干警对其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使郭某幡然醒悟,他表示不再逃避责任,愿意履行赔偿义务,只是家中的经济条件无法拿出这么多执行款,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体谅。申请执行人了解到杨某家庭情况后表示理解。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郭某联系其家属,当场筹措并履行200000元案款,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