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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浚县法院新镇法庭成功“云”调解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3-01-05 09:49:12


    近日,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利用网上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各方当事人均对法院调解工作表示满意和认可。

    2021年6月,被告崔某为购买重型货车从事运输,与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该公司为被告崔某办理售后回租类型的融资租赁业务,被告崔某按照约定向该公司支付租金;并由被告林某、张某、鹤壁某运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告崔某在依约支付10期租赁费后,未向原告继续支付剩余款项,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崔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全部租赁费,并对涉案车辆进行优先受偿。

    在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崔某并非恶意拖欠租赁费,而是由于疫情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且希望法院能够积极从中调解,继续由其分期支付租赁费,帮助其走出目前困境。经过法官与原告代理人的多次沟通,原告方也表示理解被告的困难,愿意接受调解。秉着快调快结的原则,为使崔某尽快安心恢复经营,也考虑到原告方为外地公司,法官决定通过网上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整个调解过程仅用20多分钟,最终原告方同意了由被告崔某继续分期支付租赁费的请求,双方同时就具体支付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特别是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以来,不断创新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便利、高效、快捷的诉讼服务,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尽量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并从当事人角度出发,让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王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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