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通过浚县法院执行干警长达十个小时的劝说及拘留高压,让申请执行人在新年前拿到了第一笔赔偿款。
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提供劳务者李某驾驶被提供劳务者翁某所有的四轮拖拉机与任某发生碰撞,致使任某受伤,任某将李某和翁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翁某赔偿任某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91334.64元。判决生效后,翁某拒不履行义务,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翁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线上和线下调查均未发现翁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以终结本次程序方式结案。
终本不等于终结,1月17日,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顾不上吃午饭,立即出发将翁某拘传至执行局,责令其履行义务,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翁某仍负隅顽抗企图逃避责任。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予以惩戒,随后将翁某带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及体检。在等待结果期间,执行干警依旧不放弃做翁某的思想工作,但其不为所动。在准备将翁某送拘时,执行干警发现她神情有些动摇,决定对其进行送拘前的训诫。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面对不断闪烁的警灯,翁某心生畏惧,但实在无力一次性给付。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和解。晚上10点,翁某向申请执行人转账30000元,下余部分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