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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说法】宅基纠纷不冷静 动手伤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3-03-02 16:53:02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应和睦相处,遇纠纷要心平气和妥善化解,不应冲动动粗激化矛盾,逞一时之快,造成对己对他人不利的后果,最终自食其果。

近日,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邻里间因宅基地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案情回顾】2022年4月4日,在孟甲家门口,被告人孟甲与孟乙、被害人孟乙之妻王某因宅基地纠纷发生争执并打架,在打架过程中,孟甲手持铁锨挥舞,致王某面部受伤。经鉴定,王某面部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2023年1月15日,被告人孟甲的近亲属与被害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王某对孟甲予以谅解。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孟甲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孟甲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由于双方就本案的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被害人王某对被告人孟甲予以谅解,应对孟甲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孟甲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多少人因为一些小事,冲动之下拳脚相向。殊不知他们挥出去的每一拳、每一脚都早已暗中标好了“价格”,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触犯刑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有很多,但因一点小事大打出手,身陷囹圄,实在不该。切记冲动是魔鬼,打架价更高,打输住院,打赢坐牢。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责任编辑:王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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