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善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接受彩礼方当庭向支付彩礼方返还彩礼46500元,履行了义务,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均系善堂镇某村人,共同被告王甲、杨乙系被告王某父母。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并举行了典礼仪式,共同生活期间,原告给付被告彩礼款共计12万余元。生活一年后,原告以感情不和为由将被告诉至浚县法院要求返还彩礼。经承办人反复确认,双方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必要后,根据法律法规、风俗民情对原、被告双方展开了调解工作,并积极鼓励双方代理律师参与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当庭返还彩礼。
近年来,善堂镇结婚彩礼数额一直较大,浚县法院在办理相关案件中,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响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号召,做到案件审理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衔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