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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婚约彩礼闹纠纷 法庭调解当庭还

  发布时间:2023-03-23 16:55:51


    近日,浚县法院新镇法庭顺利调解了一起彩礼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靳某经媒人介绍相识,依照农村习俗举行定亲仪式。定亲当天,被告向原告索要彩礼38000元及钻戒一枚,后被告靳某不愿再履行婚约,双方婚约无法继续。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退还彩礼及钻戒,均遭被告拒绝,原告遂将被告及其父母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就彩礼退还问题分歧较大,简单判决并不能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并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多次组织现场调解和线上调解,但效果均不理想。案件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决定再行调解一次,但双方情绪比较激动,面对面调解可能会发生冲突,于是将原、被告及双方家长安排在两个房间进行背靠背调解。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进行劝解,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就返还彩礼数额达成一致,被告当庭返还原告彩礼款15000元。至此,该起因返还彩礼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王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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