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前,浚县人民法院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二项举措。
第一项 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
对涉企案件实行指引咨询+诉前调解+精准立案“一站式”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妥当保全、高效审判。依法为符合条件的涉诉困难企业减缓免诉讼费,让企业在依法维权过程中“轻装上阵"。推进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妥善处理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确保在法定审理期限内快审快结,坚决防止因案件审理时间过长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第二项 强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努力实现“智审、智执、智服、智管"一体化,加强科技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优化企业跨域立案、网上缴退费、在线委托鉴定、网上保全、电子送达等互联网服务,更好实现“让网络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承诺,切实解决涉诉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第三项 健全完善速调速裁机制
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简便快捷的功能,实行“诉前调解+平台调解”工作模式,对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依法免收诉讼费。全面推进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工作,增加民商事速裁团队,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的优势,最大限度简化诉讼程序,切实节约诉讼成本,减轻企业诉累,让司法为民畅行“快车道”。
第四项 建立完善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完善同发改委、工商联、工会等部门诉调对接机制,建立解纷“菜单库”,引入行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拓展“小微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形成人员配合、力量联动、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优化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及时有效解决涉企纠纷,畅通商事纠纷解决渠道,更高质量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第五项 协调完善破产配套制度
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针对企业财产处置、信用修复、税收减免等方面的问题与职能部门联动解决。在破产审判中优先适用网络债权人会议、网络司法拍卖等信息化手段。推动完善破产管理人考核制度,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引导具有工程技术、科学知识、企业管理经验等非中介人员参与管理,及时将执行不能企业转入破产审查程序,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促使执行不能企业顺利退出市场。
第六项 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思路
对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但仍可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企业,依托政府帮扶、司法保障等机制,引导企业通过破产重组、和解等程序,尽快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化解债务危机。对救治无效或者根本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的僵尸企业、资不抵债企业,打通“执转破”通道,使其尽快进入执转破、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程序,腾笼换鸟、盘活资产,最大效能助力浚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七项 加强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保护
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于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的,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界限,严禁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第八项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机制,适时发布假冒侵权犯罪预警信息,积极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打击假冒知名品牌、地方龙头企业自主品牌、支柱产业标杆品牌的犯罪;打击严重影响创新发展、侵害企业重大权益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等,全力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第九项 强化涉企案件文明善意规范执行
对被执行企业资产依法可“活封”的,坚决不“死封”,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资金紧张但仍积极运作经营、不属于恶意逃避还款义务的企业,坚持按标的额文明查封、不冻结空账户,积极协调债权人,从发展角度化解纠纷,确保各方利益最大化。
第十项 高效执行兑现真金白银
加大拖欠企业债务案件执行力度,坚持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相结合,加强财产处置环节的制度建设和有效监管。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时间、力量,统一调度,强化力度等多种方式,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同时,不断优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利用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信用环境。
第十一项 积极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
深化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执行模式变革,全面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集约化、规范化,实行团队办案、分段集约执行模式,加强事务性工作集约化、标准化处理,实行执行全流程可视化管理,以信息化手段约束执行权,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第十二项 持续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密切法院与企业沟通联络,切实发挥好“法律服务专员”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一对一”常态化联系对接机制,充分了解企业需求,及时解决反馈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有事解决”、“说到做到,服务周到”。通过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庭审、讲解典型案例等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促进企业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帮助企业分析法律问题,为企业管理、经营风险防控等提供必要法律服务,在企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