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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万元定金引矛盾 网上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6-19 17:41:45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种手机应用软件(APP)如雨后春笋一般快速出现,但新兴行业的崛起往往伴随着潜在的风险。近日,浚县法院屯子法庭便成功调解了一起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原告苏某与被告李某经某社交软件认识后,双方签订了《APP软件开发合同》,约定被告有偿为原告开发应用软件,签订合同当天原告向被告支付了1万元定金,后被告开发的APP未通过审核,原告向被告提出改进意见及要求,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开发完毕的软件。原告诉至浚县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合同,被告返还1万元定金。

    【法官调解】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系福建省人,距离法庭一千多公里,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当事人还需奔波开庭,后续还可能需要申请执行,案涉标的额也不大,来回奔波成本过高,不利于便民利民,于是及时传被告到庭,了解案件情况,为后期调解做足准备。承办法官从法理、事理、情理等角度细致阐释,告知被告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因个人违约导致不能开发出原告所需的APP,定金应当返还。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网上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之间的开发合同,被告于调解当日返还原告定金1万元。调解后,原告苏某激动地说:“感谢法官快理快调,仅用几个小时就解决了困扰我许久的纠纷,真的是太感谢了。”

    本案的成功调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之累,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在此也提醒:新兴行业的发展往往伴随着摩擦和问题,从业者务必加强沟通,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进度要求、开发标准等内容,为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王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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