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高效审结一起原告申某与被告王某、河南某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某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浚县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工程款8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也避免了涉诉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带来的经营风险,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该企业正常运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实现了双赢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申某系涉案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请求被告给付其拖欠工程款825200元及利息,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扣、冻被告的银行存款及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庭前会议和证据交换,被告对原告诉求事实和理由予以认可,但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完毕。
承办法官获悉整个案情后,深入了解到申某与王某系亲戚关系,且与河南某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某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浚县分公司也是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双方日后的交往合作,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诉讼成本与时间效率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采用“点对点”“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原告撤回了保全申请,并放弃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利息的诉讼请求。被告为表示按约履行给付工程款的诚意,承诺如逾期未按照协议履行给付义务,自愿承担给付违约金20000元的责任,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分期给付工程款的调解协议。
至此,一起涉案标的款高达80余万元,长达七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21天高效审结。
2023年以来,浚县法院成功调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3件。工作中,积极推行涉企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庭审直播、电子送达等互联网服务,快审快结,压缩审理时长,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少涉诉企业诉累,让司法为民畅行“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