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浚县法院善堂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抵押车辆买卖纠纷案件,出卖人刘某当庭将购车款67000元返还给买受人曹某,买受人曹某随即将车辆返还给出卖人刘某。
2020年4月,曹某与刘某签订了质押债权转让协议和质押债权转让及质押车辆交接免责协议,约定曹某以138500元的价格取得案涉宝马轿车的所有权及质押权,后因该车被河南省某法院查封。原告认为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诉至浚县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钱款。
善堂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发现刘某所售车辆存在瑕疵,而曹某明知车辆有瑕疵仍同意购买且使用了两年致使车辆产生了实际损耗,承办法官决定以此为突破口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敲定了退款数额,案件顺利了结。
善堂法庭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要目标,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以结案率等各项考核指标为抓手,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努力提升办案质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