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某因资金困难陆续向亲戚张某借款150000元,后张某多次催要,佘某以各种借口推脱不还,张某诉至浚县法院,要求佘某偿还借款。法院经审理判决佘某十日内偿还张某借款150000元。判决生效后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佘某名下有可提供的财产,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佘某拘传至浚县法院执行局,告知其如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佘某最终将借款150000元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群众的利益无小事,尤其是在涉民生案件执行过程中往往会有阻力和困难,但执行干警无惧无畏,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浚县法院将持续推动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努力打通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让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真正变成胜诉群众口袋中的真金白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