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创建枫桥式法庭】“庭所”联动齐发力,共同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8-31 15:57:01



    8月30日,浚县法院善堂法庭充分运用多元调解机制,联合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案情回顾: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敏某某经人介绍相识,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典礼,未办理结婚登记。婚礼前后,原告先后给付被告彩礼款278600元及首饰若干件。婚后一年半的时光里,虽有生育儿子的喜悦,但因经济问题导致的争执不断产生,最终两人不欢而散,因退还彩礼问题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浚县法院。

    联动调解:明细基本案情后,考虑到原被告同居生活期间育有一子,纠纷的妥善化解对原被告双方及孩子都有益处,承办法官决定邀请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庭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庭所”联动调解机制的优势,由法庭主抓明法释理,司法所主抓思想沟通。经过两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退还彩礼款70000元。

    下一步,浚县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地处基层的优势,不断优化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庭所协作,用实际行动“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馨浩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871638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