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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说法】自建婚房被撞坏,谁之责?

  发布时间:2023-09-28 15:43:55


    基本案情:2022年7月,吴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用作儿子结婚的婚房。2023年5月,被告李某驾驶重型货车倒车时,将吴某自建的新房撞坏。事故经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双方就房屋的修复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将李某及涉案车辆所有人某建筑公司一并诉至浚县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李某因过错造成他人房屋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李某系某建筑公司雇佣的司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房屋损失应由建筑公司承担。最终法院判决由某建筑公司承担吴某的房屋的损失,双方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本案中的司机受雇于某建筑公司,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了事故,故法院依法判决由某建筑公司承担房屋损失,但广大司机切不可认为这样便有了一个“护身符”,如因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事故发生,用人单位在承担侵权责任后,也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法官温馨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责任编辑:王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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