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帮我要回拖欠这么多年的工资”。7月9日,申请执行人刘某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扬正气 秉公办事得民心”的锦旗送到浚县法院执行局,表示对执行干警李迎军的由衷感谢。
原告刘某与被告浚县某运输服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工资款15772.9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多方调查,成功找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又向该公司所在地镇政府了解公司详细情况,发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某某公司。执行干警立即找到某某公司负责人,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该公司将案件执行款打到法院案款专户,执行干警立即将该款给付申请执行人刘某,为刘某长达七年的讨薪之旅画上圆满句号。
鲜红的锦旗饱含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赞赏,更是对法院干警的激励与期盼。浚县法院将持续秉承“群众身边无小事”的工作态度,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