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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善意文明执行,让执行温度“看得见”

  发布时间:2024-07-22 08:16:13


    干好执行工作,既要重拳出击,也要柔情善意。7月18日,浚县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靳某向被告张某提供商品后,张某未按约支付货款。靳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张某支付靳某货款436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靳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约谈张某,了解到其家庭生活确实出现实际困难,自身患病的同时还有年迈的老母亲需要照顾,全家仅靠张某一人的收入维持生活。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执行有温度”的理念,将双方约谈至执行局进行沟通,并将张某的处境告知靳某,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一致同意通过扣划张某工资的形式偿还货款。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张某的工资账户,在满足其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按照还款协议扣划其工资用以清偿其所欠的货款。2024年7月,张某一次性清偿剩余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充分体现了浚县法院善意执行的理念,在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执行力度的同时,也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执行的温度,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王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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