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浚县法院通过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姚某与被告原某(借款人)、杜某(担保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原某、杜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姚某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相应借款利息。原某、杜某未履行生效文书所明确的义务,姚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仔细查阅卷宗,了解案件情况,联系被执行人原某对其进行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尽管给予了袁某一定时间去筹措钱款,但原某仍未履行。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浚县法院执行局,再次告知其如拒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原某仍坚持拒不还款,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拘留到期后,执行干警再次约谈原某,原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清偿案款,并当庭给付申请人5000元,剩余部分与申请执行人姚某达成和解协议,后续欠款按协议内容分批履行。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案”无大小,此案标的额虽小,但执行干警仍全力以赴,充分利用执行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下一步,浚县法院将积极探索破除执行难的新路径、新方法、新突破,灵活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口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