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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阳“枫”景】赔偿款分配引纠纷 温情调解延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4-09-04 08:20:18


    8月30日,浚县法院新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翁婿之间因死亡赔偿金分割引发的纠纷。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纠纷妥善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解开了双方心结,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席某外出务工期间意外死亡,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45万元,并将赔偿款转给了席某的丈夫刘某。对于席某父母应分得的赔偿款部分,女婿刘某却一直未给付,双方关系陷入僵局。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席某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了解当时的赔偿事宜及其家庭情况,本着“家事宜解不宜结”的理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起初,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各自诉说着自己的难处和委屈,并指责对方的不是,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随后,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与当事人进行单独沟通,梳理双方的矛盾,并从情、理、法三方面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将法律规定与家庭亲情相结合,耐心细致地疏解当事人的情绪,待其情绪稳定下来后顺势提出了调解建议。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就赔偿金的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   
    本案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秉持和谐家庭人文观,化解家庭矛盾纠纷,耐心调解力促双方重归于好,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让亲情得以延续,让司法多了一些温情。

    【法理剖析】死亡赔偿金实质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或丧失的补偿,属于死者近亲属的共有物。分配时先由近亲属自行协商分配,若分配不成,可按遗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合理分配,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享有,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分割赔偿款时先扣除必要合理费用,再根据亲属关系、抚养赡养情况、与死者的生活紧密程度、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劳动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分割,以确保最终的处理结果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体现公平合理的精神。



供稿:赵京亚 | 编辑:王馨浩

初审:谷梦龙 | 复核:张玉伟 王秀军 | 终审:刘国禹



责任编辑:王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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