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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百里奔波异地执行,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发布时间:2024-09-04 08:22:35



    近日,浚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企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原告李某以当地某制衣厂的名义与被告某服饰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签订了加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李某所在的制衣厂为被告加工一批服装。原告交货后,被告未按时支付货款,原告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程某共同支付原告加工报酬147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了解到李某所在制衣厂经营出现困难,急需资金进行周转,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无果后,执行干警决定前往安徽蒙城县被执行公司所在地对其财产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2023年仍在正常缴税后,执行干警迅速转变思路,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在该公司内对其法定代表人程某进行拘传。考虑到被执行人确实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的实际情况,本着为企纾困的原则,执行干警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换位思考、确定履行方式。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履行7万余元,剩余债务两个月内付清。

    本案的顺利化解,不仅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还避免了追索劳动报酬等一系列衍生案件发生的可能,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浚县法院将持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营造更加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郭家树 | 编辑:王馨浩

初审:谷梦龙 | 复核:张玉伟 宋学军 | 终审:刘国禹


责任编辑:王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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