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黎阳枫景】十年借款终追回 真情致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4-12-26 17:18:18



   “太感谢你们了,我的这笔借款十多年了,谢谢你们公平公正、尽心尽力地办理案件,帮我把钱追回来,这面锦旗一定要收下!”12月25日,原告赵某来到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有效率,亲民廉洁高作风”的锦旗亲手交到案件承办法官李樟楠手中,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对法官的感谢。
    2013年7月,被告焦某缺少资金向原告赵某借款100000元,约定月息1.5分,被告席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要,二被告一直未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赵某诉至浚县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向赵某释明了诉讼财产保全的优势与必要性,赵某申请对二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经查控,焦某名下无财产,故对担保人席某名下的房产、车辆予以了查封。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焦某偿还原告赵某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席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积极督促二被告履行还款义务,明确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依法拍卖席某名下被查封财产等一系列强制措施。二被告表示利息太高,一次性给付有较大压力。最终,在执行局干警和新镇法庭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按照调解协议内容一次性将案款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干警工作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新镇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赵京亚 | 编辑:王馨浩

初审:谷梦龙 | 复核:张玉伟 王秀军 | 终审:刘国禹

责任编辑:王馨浩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871274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